长春市社保是指根据国家政策,为居民提供一项保障其基本医疗、养老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制度。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的规定,居民在长春市参加社保需要交纳一定的缴费年限。下面详细介绍长春市社保的缴费年限要求。
1.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:
根据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的规定,长春市户籍居民,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缴费年限要求至少连续缴费15年,达到正常退休年龄。同时,符合特殊规定的特殊人群如残疾人、部队转业干部等也可以进行缴纳。
2.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:
根据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的规定,长春市户籍居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常住人口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以上,满意特殊因素的还需要更多年限。
3.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:
根据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的规定,长春市户籍居民参加失业保险,无论男女,年满16周岁的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。缴纳年限要求至少1年。
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以上是根据长春市社保局的规定来介绍的,实际情况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具体要求有所不同。因此,具体缴费年限还需根据当地社保政策来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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